記得十六年前初來美時,一位老前輩向我介紹他求職的經(jīng)驗。其中一點是:學會推銷自己。我聽后不覺一顫:我是人,不是貨物,怎么連自己都當作商品那樣推銷出去﹖當時只覺得這樣說似乎有辱斯文。現(xiàn)在回想起來,我那時這種感受,正是一些唐山移民從一個世界進入另一個世界時身與心矛盾的一種反映:人是到了金山,但思想還未進入金山。
在美國,找工做就是出賣勞動力。為了找份好工,就得東奔西跑,到處去問工、見工和試工。對此,有些新移民在理智上知道這是尋常事,但在感情上卻總還是有點覺得自己像在沿門乞食那樣難受。怎么辦﹖厚著面皮去碰多幾趟便會慢慢習以為常了。關(guān)鍵是要有推銷自己的勇氣。
君不見,我們的圣人孔老夫子早就為我們帶了個好頭。他說:“富而可求也,雖執(zhí)鞭之士吾亦為之?!辈W高貴如孔子,但若能致富,就連揮鞭趕車那樣低下的工,他老人家都肯去做。我們這些凡夫俗子,還有甚么可難為情的呢﹖
既然勞動力也是一種可以出賣的商品,它的流動性就很大。在美國做工,很少是終身制的。老板可以炒職工的魷魚,職工也可以炒老板的魷魚,相互來去自由。這種選擇職業(yè)的自由,對于一個善于推銷自己的人來說是很有好處的。他可以利用這種自由實現(xiàn)“三級跳”:從一個單位跳到另一個好一點的單位,然后再跳到更好的單位。一步一步地改善自己。為此,他本身也就必須不斷完善和提高勞動技能與服務(wù)質(zhì)量,以適應(yīng)更高級的雇主的需要。這樣,由于人人奮發(fā)向上,整個社會的勞動力隊伍的素質(zhì)便一年勝過一年了。
此外,一個善于推銷自己的人,除了可以從縱的方面逐步發(fā)展外,還可以向橫的方面推進。只要肯做,而又能找到雇主,你盡可以白天打一份工,晚上再做另一份,到周末又去做第三份。
這樣身兼數(shù)職是平常事。要問人們?yōu)樯趺纯夏菢硬ネ其N自己﹖文雅一點的回答是,為了實現(xiàn)自己勞動力的價值。通俗地說則是因為:多做一份工,多享一份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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